| 马鞍山市获“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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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07 09:10 文章来源:马鞍山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于1月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在这次命名表彰大会上,马鞍山市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政部、总政治部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市委副书记、双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志祥代表军地双方出席命名大会。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是市第六、七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军民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系列文件和指示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马鞍山和推进军队国防建设,与时俱进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创新发展。
马鞍山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是我市建市以来首次获得的双拥最高政治荣誉。这块金灿灿的奖牌饱含着全市军民长期以来共建共享、构建和谐军民关系的丰硕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