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鞍山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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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02 15:13 文章来源:马鞍山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凡2007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批准设立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均应在2008年5月31日前办理年检,马鞍山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所有参检外商投资企业须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站,市联合年检办公室于5月19日至5月23日的每天下午15:00—17:00进行年检集中办公,请各外商投资企业届时携带年检报告书(在网上经所有年检部门初审合格并打印的)等相关材料到集中办公地点进行年检复核,逾期不参加年检的将依法处罚(登报且吊销营业执照)。详情请登录马鞍山市商务局网站查询。
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站:www.lhnj.gov.cn
马鞍山市商务局网站:www.masswj.gov.cn
集中办公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334619 2365847(集中办公期间电话)
马鞍山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
2008年3月31日
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复核材料清单
商务局:
1、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审计报告复印件。
工商局: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审计报告原件;
3、经营范围内涉及到前置许可的提交相关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章);
4、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5、验资报告原件。
财政局: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4、国税登记证复印件1份;
5、地税登记证复印件1份;
6、财政登记证正副本;
7、最新一期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8、企业财务年报;(请企业于4月20日~4月30日到市财政局605房间领取财务年报,并带上U盘)
9、审计报告一份;
10、年检报告书一份。
国税局:
1、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税务登记表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地税局:
1、2007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最新章程;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年检报告书。
外汇管理部门:
1、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及外汇帐户开户通知书企业留存联;
3、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原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4、外债登记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及签约情况表、变动反馈表复印件(仅限有外债外汇转贷款的企业提交)。
5、《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及外汇业务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和书面版(须本单位对所有15张表格签字、盖章)
统计局:
1、年检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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