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和谐家庭 服务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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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12 10:04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家庭的和谐事关整个社会的和谐,建设和谐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条件。
我国有3.74亿个家庭,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家庭最多的国家。党和政府一贯关心家庭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家庭的和谐发展,使我国婚姻家庭建设一直沿着健康的方向前进。当前,我国有关婚姻家庭的立法不断完善,从法律上确保了婚姻家庭、老人儿童的合法权益;家庭教育受到普遍重视,家庭教育水平提高较快;丰富多彩的家庭建设活动已形成规模。
立足家庭 带动社区
对每个人而言,家庭是成长、成熟的摇篮,是成就事业的基石。家庭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健康、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家庭作为构成社会的细胞,在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发展方面,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建设和谐家庭,就是要以家庭成员的全面发展为基础,以积极向上的家庭价值取向、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民主协商的家庭氛围为主要内容,构建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文明家庭新模式,从而提高家庭文明程度,以家庭的和谐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近年来,全国妇联把和谐家庭建设作为文明家庭创建的主题,根据城乡、区域和不同层次家庭的需求,继续创建独具特色的家庭工作品牌,推进妇联各类家庭创建活动。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美德在农家、家庭助廉教育、绿色家庭……全国妇联相继推出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受到人们欢迎。特别是全国妇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推出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通过传播平安理念,增强家庭安全防范、懂法守法等意识,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使家庭更加安全健康、和睦美满,形成了家庭与社会的良性互动。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热线成为群众咨询和心理疏导畅通渠道;全国各市县区建立了2.7万多个妇女法律帮助机构和维权站,1.2万多个反家庭暴力报警点,为权益受侵害的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各地组织禁毒志愿者82万多人,帮助约12万户涉毒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工作在社区第一线的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英认为,如果每个家庭都做到“爱在家庭、乐在家庭、学习在家庭”,那么整个家庭就会更加幸福,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黄英告诉记者,正是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激发了家庭成员的参与热情,有效地促进了和谐家庭建设,为营造和谐社区创造了条件。
城乡互动 统筹发展
我国开展的家庭美德建设,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联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更是社会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是用家庭的“小和谐”汇聚成社会的“大和谐”。
北京市塔院干休所社区居民白佩华、刘宗信夫妇,一个喜欢唱歌和运动,参加了合唱团和乒乓球队;一个喜欢文学,学习诗词。爱好互补,和谐共处,家庭形成了欢乐向上的气氛。他们还热心公益事业,离休至今十余年如一日地帮助照顾四号楼一对半身不遂的韦宝珍夫妇,经常帮助他们买东西、上医院、到银行、缝扣子、换松紧带等,还设计并制作小发明,以方便他们的日常生活。韦宝珍感慨地说:“生活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感到特别温馨、幸福、和谐。”
近年来,各级妇联将和谐家庭建设作为妇联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工作载体,引导广大城乡家庭树立“以德治家、以爱暖家、以学兴家、以廉守家”的和谐家庭建设理念,立足家庭和谐,带动社区和谐,服务于社会和谐。结合当地和谐社会建设及家庭建设的实际,把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有机整合起来,置于构建和谐家庭的大主题中。
各级妇联组织把握和谐家庭建设的发展趋势和时代特征,从新形势下城乡家庭的现实需要出发,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把城市中开展的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农村中开展的“美德在农家”活动结合起来,发挥学习型家庭创建示范城市、示范社区和“美德在农家”示范点等的作用,通过城乡示范点的共建、融合,通过城乡家庭牵手帮扶和互动合作,促进了城乡和谐家庭创建工作的深入发展。他们还切实加强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出现的流动家庭、留守家庭等的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新市民教育等各类活动,增强城乡家庭的信任和理解,形成城乡互动、统筹发展的和谐家庭建设新格局,促进了城乡家庭在相互融合中和睦相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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