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安徽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安徽马鞍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马鞍山市商品展销会登记
2008-09-01 11:55  文章来源:马鞍山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办事依据:

  《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二、申报条件:(《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第六条)

  1、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与展销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地和设施;

  3、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和制度。

  三、申报材料:(《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1、证明举办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

  2、举办商品展销会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商品展销会名称,起止日期,地点,参展商品类别,举办单位银行帐号,举办单位会务负责人名单,商品展销会筹备公室地址、联系电话等;

  3、商品展销会场地使用证明;

  4、商品展销会组织实施方案;

  5、外地来我市举办展销会的,需要当地工商局签发的异地展销核转函;

  6、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两个以上单位联合举办展销会的,确定一个具体承办单位并提交联合举办的协议书)

  四、办理程序:

  1、由举办单位提交申请;

  2、市工商局市管科受理;

  3、市局会同分局相关人员现场查看;

  4、资料审核;

  5、报分管局长审批;

  6、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颁发《商品展销会登记证》,不

  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承诺时限:

  手续齐全3天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 柴化涛 电话: 0551-283121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凌晓 电话: 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