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鞍山市进出口孵化中心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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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03 15:56 文章来源:马鞍山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省商务厅皖商贸发函[2009]12号文件精神,我市已被确立为第一批进出口孵化中心,为使我市孵化工作尽早落到实处,现成立马鞍山市进出口孵化促进服务中心。
一、机构设置
马鞍山市进出口孵化促进服务中心下设服务中心办公室、服务中心业务部。孵化中心办公地点主要设在马鞍山市太白大道2008号4号楼406室,另外在马鞍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马鞍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设一个服务点。
办公室负责:1、规划市(县)孵化促进工作,制定孵化工作方案。2、完成省级孵化中心下达的进出口目标考核任务,分季度报送孵化工作总结。
业务部负责:1、面向辖区内企业提供备案登记、报关、报检、结汇、制单、保险等外贸流程咨询服务。2、组织开展外贸业务流程培训。3、衔接省徽商进出口公司对口帮扶新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4、组织开展新获权企业进出口业务情况的调研。
二、人员配备
正式成立孵化中心,健全组织机构。由分管副局长董晓红任主任全面抓孵化工作,副调研员项爱元同志任孵化中心副主任。孵化中心业务由贸财科具体牵头落实,马鞍山市中澄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派人进驻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的企业咨询业务事项,马鞍山市大洋机电有限公司负责派人进驻市孵化中心办公室(目前大洋机电经理已亲自到现场办公),指导企业办理进出口贸易流程。此外还招聘了外贸专业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见附件2)
三、政策扶持
在即将兑现到位的2008年度市外经贸扶持资金中配套了10万元孵化资金;正在修订的2009年度外经贸扶持资金中新增一项孵化资金,专门用于孵化中心办公经费及对做出贡献的外贸企业给予奖励费用。
四、具体工作
1、扩大经营主体。利用商务局审批科常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便利,加强与工商局的联系,引导新注册的企业到我局窗口办理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此外,要求商务局全体工作人员动员自己亲戚朋友的企业办理备案登记。审批科则为备案登记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2、建立企业档案。抓紧对新获权及新发生进出口业绩两类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档案,密切跟踪,分类实施服务。
3、深入企业调研。孵化中心负责人携具有实战经验的外贸业务人员深入上述两类企业进行宣传、引导,鼓励新获权企业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指导进出口业绩小的企业如何做大;对于暂时不具备自营进出口条件的引导他们尽量在我市外贸企业代理进出口,而对于一些规模大、资金需求大的业务则请省公司代理。
4、组织业务培训。孵化中心不定期举办外贸综合业务知识培训班,并邀请安徽省徽商进出口有限公司具备多年外贸实战经验的人士进行外贸专业知识讲解,对新获权企业或老企业的新业务员进行外贸业务知识普及培训。孵化中心已与省徽商进出口公司初步商定,今年将联手至少举办两次外贸业务培训班。
5、组织选送实习。针对一些新企业新业务员缺乏实践操作经验,孵化中心负责衔接并送他们到省徽商进出口公司及我市部分业务量相对较大的外贸企业进行实习,接受对口辅导。同时,孵化中心每年要挑选一些我市新毕业的国际贸易专业或者外语专业的有意于服务我市外贸企业的人员到省徽商公司、市孵化中心进行实习,为外贸企业储备人才。
6、邀请专人上门辅导。省徽商公司负责选派专业人员带领或指导企业具体经办接洽业务、签订合同、报关、报验、制单、办证、运输、结汇、退税、财务核算等工作,培养促进出口潜力企业尽快自行开展进出口业务。
7、组织工贸对接。梳理出我市有一定出口供货量但缺乏外贸人才的企业名单,从中挑选出一些与省徽商公司配对子,结伙伴,辅导其走自营出口之路;同时也可将给外省供货出口的转化为给徽商公司供货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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