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安徽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安徽马鞍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发放资格审批
2009-08-21 16:06  文章来源:马鞍山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一、审批依据: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财建〔2009〕333号)。

二、申报条件:

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下列条件的

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应一致):
1、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

2、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

3、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

4、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

5、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车主只能选择申请一种补贴;

6、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新车已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补贴。

三、补贴标准:

(一)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

1.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2.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3.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4.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二)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

1.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2.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3.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4.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5.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6.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

7.报废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四、申报材料:

1、《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领取,也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商务部门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有关材料的有效性,录入信息→环保部门负责查验报废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财政部门负责审核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并对符合要求车主拨付补贴资金。

六、工作日:

财政部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车主。

七、审批工作时间:

每周二 上午:8:00--12:00

下午 15:00--17:30

八、审批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窗口

九、马鞍山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1、马鞍山市五环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2、马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运输公司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厂(内部)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咨询电话:

市商务局 8355720 市财政局 2364141 市环保局 2349412







马鞍山市汽车以旧换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马鞍山市商务局审批科获得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季度 “红旗窗口”及“优秀工作人员”两项荣誉称号    2009-08-20 09:07
马鞍山市当涂布锦画在第八届中国(芜湖)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交易会上荣获金奖    2009-08-20 09:05
重点项目成为拉动马鞍山经济增长的“火车头”    2009-08-20 09:00
马鞍山市长周春雨分别会见比利时新鲁汶大学和金鹰国际集团客人 开发新能源 发展服务业    2009-08-20 08:58
马鞍山市着力打造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优质平台    2009-08-20 08:54
马鞍山市当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又添新家丁 4产品再获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2009-08-20 08:53
中钢天源与安徽大学产学研合作签约 郑为文周春雨等出席签约仪式    2009-08-20 08:51
同舟共济 共谋发展 马鞍山市贸促会(国际商会)召开会长联谊会    2009-08-20 08:50
无锡市贸促会来马鞍山市考察 搭建新能源制造企业交流平台    2009-08-20 08:47
马鞍山市副市长王晓焱一行到马鞍山海关调研指导工作    2009-08-20 07:3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 柴化涛 电话: 0551-283121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凌晓 电话: 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